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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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印发
《教师培训者团队研修指南》
等11个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推动各地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提升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总结各地培训经验基础上,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教师培训者团队研修指南》《新教师入职培训指南》《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指南》《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指南》等11个“国培计划”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教师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20年3月27日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推动各地形成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规范化培训机制并做好规范化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目的与意义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的目的在于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夯实新教师队伍的专业基础,整体提升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使之尽快成为合格的初任教师。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是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和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质均衡地提升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质量的标准化、制度化的系统设计。有助于建设“以园为本”“整县推进”的教师发展支持系统,推动“创新驱动、原点启动、梯级自动、全面联动”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有助于通过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幼儿发展,提升园所质量;有助于新时代国家通过“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建设“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同时,基于《指南》《纲要》规划与实施规范化培训项目,形成地方幼儿园教师新入职培训标准和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1. 通过规范化培训提升新教师岗位胜任力和内生学习力
        通过规范化培训方案着力解决培训目标的规范、培训内容的规范、培训方式的规范、培训师资的规范、培训考核的规范以及培训组织与经费的规范,从根本上提升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岗位胜任实效和内生学习力。
        2.通过省地县联动推进县本、园本研修并打造团队
        通过省市统筹、地市组织、整县推进,整合区域内外专家资源,采用主题导向、任务驱动、评价激励等方式,系统规划并切实实施为期一年、分段推动、循序渐进的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推动县本研修并涵养县本团队,以县本研修带动园本研修并涵养园本团队。
       (二)任务
       1.打造规范化培训方案
      (1)基于幼儿园教师关键岗位任务,设计主题鲜明的《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培训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实践性、激励式的规范化培训。
      (2)基于新教师首次上岗后所要面对的真实工作任务和面临的真实工作问题确立培训内容,加工生成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资源。
       (3)以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的教练式集中体验培训、培训幼儿园(培训基地)的师徒制基地浸润培训、聘任单位幼儿园的返岗实践培训为培训方式。
       (4)教师进修院校、培训幼儿园(培训基地)和聘任单位幼儿园共同对新教师进行考核,加工生成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培训评价资源。
        2.生成规范化培训机制
       (1)明确省市统筹、地市组织、整县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
       (2)省市层面建立具有培训设计和示范引领能力的稳定且可持续的团队,区县层面建立由一批教研员、教研骨干、特级教师和名园长等组成的稳定且可持续的团队,并“承上启下”地展开规范化培训。
       (3)调动并培育区域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稳定且持续的“基地园”“师徒制”研训团队。
       (4)完善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支持服务体系。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院校三方各司其职,将规范化培训经费纳入预算并提供足额经费保障。
 
三、内容与方式
 
(一)内容
根据国家对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岗位能力要求,系统设计幼儿园新入职教师上岗时应理解、应做到和应反思的规范化培训内容,并使之成为各省市区县和幼儿园的“共同纲领”。根据幼儿园教师的关键岗位任务及其胜任要素,以关键岗位任务、关键岗位任务胜任要素、关键岗位任务胜任要素的典型行为表现为培训内容模块、专题和要点,系统设计规范化的培训内容。
 
规范化培训内容以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为基本设计理念,围绕“师德修养与职业信念、幼儿研究与支持、幼儿保育与教育、教育研究与专业发展”4个模块展开。4个模块的培训内容又具体化为18个培训专题,18个培训专题又进一步具体化为培训要点,每个培训要点有具体的目标要求、培训方法、培训过程和评价要求。培训内容要点具体化为可操作、可记录的任务要求,任务要求又以手册式或表格式活页任务单的形式呈现,切实形成主题导向、任务驱动的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系统,同时也让活页任务单成为新入职教师成长记录袋和项目进展档案袋。
 
培训内容与要求
 
 
 
 
 
 
(二)方式
培训方式的设计遵循国家对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胜任要求并充分调动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内生学习主动性,以教练式(集中)、师徒制(基地)、园本式(返岗)、工作坊、分享会等行动性、实战型的培训策略为组织形态和进阶路径。围绕幼儿园教师的关键岗位任务,经由集中体验培训、基地浸润培训和返岗实践培训的“三步曲”,帮助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加深专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和提升自身经验,并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和提升自身经验,切实支持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自主学习过程并提升其关键岗位胜任力。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纳入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会同高校或高校地方共建的省市教师培训中心,制定一年期的年度计划、上下学期的学期计划和以周为单位的周计划。原则上各区县的培训以一年为期,具体安排可参考一年分上、下两个学期。第一学期开学前两周安排第一次集中体验培训,之后是第一个学期的基地浸润培训和返岗实践培训;第一学期结束后两周安排第二次集中体验培训,之后是第二个学期的基地浸润培训和返岗实践培训;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两周安排第三次集中体验培训,并完成结业式等。第一和第二两个学期的基地浸润培训和返岗实践培训需形成围绕关键岗位任务持续推进的实践性、行动型规范化培训路径和策略,确保培训实效。同时,需形成发展性、可操作、教师友好型的评价工具,切实重视并做好基地浸润培训和返岗实践培训的规范化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四、原则与要求
 
(一)原则
1.规范培训导向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必须坚持规范导向,着力解决培训目标的规范、培训内容的规范、培训方式的规范、培训师资的规范、培训考核的规范和培训组织与经费的规范。
2.胜任岗位导向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必须坚持岗位胜任导向。以关键岗位任务为培训内容,支持首次上岗的幼儿园教师明晰幼儿园教师的典型工作任务要求,将培训内化的知识转化为外在的行动,表现出“所训即所学,所学即所用,所用即有用”的真实而有效的胜任岗位典型行为。
3. 重心下移导向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必须坚持重心下移导向。为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应遵从“重心下移、按需培训”原则,由省级规划和指导,地级统筹和协调,县级管理和落实,充分发挥县级教育部门在教师培训中的主体作用。
4. 模式创新导向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必须加大模式创新力度。有效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学习等手段,推动教师线上学习与线下研修结合、虚拟学习与教学实践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开展区域间教师网上协同研修,促进新入职教师同行交流。
(二)要求
1.关于培训机制的规范化
规范化培训要求机制规范。首先,要求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结合。省级制度设计、区县的运维模式和培训团队的实践确保了培训制度的落实;第二,要求高等院校与教育行政结合。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幼儿园三位一体的新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第三,要求资源遴选与资源培育结合。遴选基础较好的已有资源,以实现资源的交互性和扩展性;培育定位精准的靶向资源,以实现课程资源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关于培训内容的规范化
规范化培训要求内容规范。首先,要求培训内容与岗位任务一致。培训内容设计应以新入职教师的关键岗位任务为出发点,系统设计新入职教师上岗时应理解、应做到和应反思的培训内容;第二,要求理论说明与实践内容一致。新入职教师的专业发展离不开理论知识的指导和实践经验的反思,规范化培训应坚持理论类和实践类的课程的统一和互相作用;第三,要求规定内容与菜单选择结合。规定性的“必修课”指向教师通识性和全面性的岗位任务,菜单式的“选修课”指向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岗位任务,规范化培训强调教师在规定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内容进行学习。
3.关于培训过程的规范化
规范化培训要求过程规范。首先,要求导师指导与自主学习结合。基于系统设计的导师指导与新教师自主学习过程的路径和策略,支持教师在内生动力和外在促进中,获得关键岗位胜任力的提升;第二,要求持续行动与不断反思结合。通过加深专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和提升自身经验的培训路径,支持新入职教师在理论和经验学习的基础上对自身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行为进行持续反思和改进;第三,要求不断进阶与内生动机结合。培训应由传统满堂灌的“外控式”发展转向自主能动性的“内塑式”发展,激发教师培训前的参与动机、培训中的学习动机和培训后的成就动机,支持教师的自主进阶发展。
4.关于培训评价的规范化
规范化培训要求评价规范。首先,要求诊断先行与评价随行结合。对不同地区、不同能力起点、不同专业新入职教师的发展需求和水平进行诊断性、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第二,要求行动改进与持续提升结合。培训学校或培训基地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过程和培训结果进行评价与考核,在诊断测评的循环反馈过程中帮助新入职教师持续改进行为;第三,要求指导有效与双赢多赢结合。基于对指导教师的评价开展针对指导教师的培训,确保指导教师真正成为新入职教师职初成长的引路人,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
5.关于培训职责的规范化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按照省市指导、地市统筹、整县推进的总体思路,切实保证规范化培训顺利开展。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整合研训资源组织实施规范化培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际管理培训工作并推动见习园所和师徒制和教练制等机制建设。
 
五、评价与考核
 
(一)评价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的评价是指运用科学方式对培训的实施成效进行价值评定,旨在帮助参训教师自主了解自身水平和培训成效,便于参训教师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也便于培训者客观了解参训教师的水平,从而及时调整自身和培训进程,建构更加适宜的培训体系。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评价不是单一的结果评价,而是综合过程性的表现评价,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培训价值并提升新教师岗位胜任力的自主评价体系。
1.评价内容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的评价指向新入职教师的岗位胜任力,涉及四个层次的评价维度,分别是参训教师的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与成果层的评价,适当加大行为层考量和成果层考量的权重。反应层考量培训团队和教师对培训的基本态度;学习层考量培训团队和教师对培训知识的掌握;行为层考量培训团队和教师培训后的教学行为改变;成果层考量教师培训后特别是在返岗实践中对幼儿的积极影响。
2.评价形式
规范化培训结束后,培训学校或培训基地对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通过直接观察、谈话咨询、问卷调查、任务单(纸质教案)、个人汇报、第三方报告等途径从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与成果层四个维度对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表现性评价。
(二)考核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的评价注重参训教师的考核工作,使用立足于实践的“循环进阶式”考核系统进行发展性考核,考核用于新入职教师自身水平的定位,便于后续培训内容的设计和选取。
每个培训内容模块后,对应一次循环进阶式考核,三阶考核通过则进入下一模块学习,如未通过,则需要再次培训和考核。
循环进阶1:通过任务单的形式考察学员的知识认知收获,学员在学习后进行任务单的填写,由此考察学员学习层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如考核通过则进入下一环节。
循环进阶2:通过实操观察表的形式考察学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分别由学员所在园方领导和培训团队进行双重观察考评,由此确切考察学员的知识是否较好地应用于实践,如考核通过则进入下一环节。
循环进阶3:通过个人汇报展示的形式考察学员的综合经验提升力,由学员进行培训后的经验梳理报告,分别由培训团队、培训者个人、其他受训学员进行考评,如考核通过则进入下一环节的培训与循环进阶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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